| 产品名称 |
平安钟爱一生养老年金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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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种类别 |
养老保险 |
| 所属公司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投保范围 |
0周岁(指出生满28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55周岁 |
| 缴费方式 |
年缴 |
| 保险期间 |
保至100周岁 |
| 保险责任 |
养老保险金 您可以选择每年或者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 若您选择年领方式,自被保险人生存至本主险合同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每年给付1次“养老保险金” 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所在的保单年度结束,并保证给付20年。首年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按保险金额的10%确定,每给付满3次递增保险金额的0.6%。 若您选择月领方式,自被保险人生存至本主险合同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开始,每月到达本主险合同生效日在该月对应日仍生存,我们每月给付1次“养老保险金” 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所在的保单年度结束,并保证给付20年。每月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按该保单年度年领养老保险金的9%确定。 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我们将20年保证给付期内应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与已给付金额两者的差额一次性给付,本主险合同终止。 如果您未选择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则以年领方式办理。 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照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我们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本主险合同保险金额及所交保险费之和;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及现金价值均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
| 综合事项 |
红利事项: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 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保险费,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交清增额保险的身故保险金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交清增额保险的保险金额和交清增额保险的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确定。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
| 产品特色 |
领至100岁,退休生活无忧虑 三年一增长,养老年金节节高 活到八十八,额外贺金庆高寿 领取有保证,最少可领二十年 保单可分红,经营成果共分享 |